以异于常理的方法来为商标取名,常常会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。
法国的迪奥尔香水公司,在谈到给一种耗资4000万美元的新型香水取个什么样的大胆名字时,一位专家说:“可惜不能称它为‘毒药’,不然倒真够大胆,够标新立异了。”董事长立即拍板:“为什么不能呢?就叫它‘毒药’香水啦!”于是,一种称为“毒药”(中文译音为“百合神”)的新品牌香水上市了。据说其崭新的配方、包装和名字一下子赢得了顾客,仅三个月就收回了投资。
美国俄勒冈有一家烟草企业就更为大胆,它们将卷烟的商标取名为“死亡”,商标图形为一具骷髅。黑色烟盒内还附着一张纸条:“产销此烟,旨在让您每次看到骷髅,想起戒烟。”据说此烟一出,瘾君子出于好奇纷纷购买,非烟民也买了馈赠亲友,以为劝戒,生意十分兴旺。不久该企业又在薄荷烟上注册了“绿色死亡”商标,销路也很好。
香港近年来休闲食品业竞争激烈,一些企业也在名称上下功夫,商标以奇取胜。如:“瞎掰一下”、“不吃不可”等商标出现后,也促销不错。
中国大陆企业在奇异取名方面也不乏成功之作。如上海哈爱时装设计制造公司的“哈爱”牌羊毛衫,最初设计师陈红想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企业和商标,但注册时受阻,于是临时想出了个英语见面时常用的招呼语“哈爱”,结果却出奇制胜,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再如曾风靡全国的“傻子”瓜籽,也是以出奇制胜的名字,引起人们的广泛兴趣。不过在我国如“毒药”、“死亡”这样的名称最好是不要仿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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